一.目的
制定符合医院发展的研究生招生计划是做好北大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自2009年起,北大医院招生计划的制定及博士生导师、硕士导师资格审定工作按此条例执行。
二.硕士生、博士生招生计划的制定
参照“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导师上岗条件”,凡符合上岗条件,已具备博士生、硕士导师资格,并计划在下一年度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表”,表格填好后于3月底前交到各科室教学主任处,由各科室根据申请人员情况、科室发展需要、人才培养要求及本科实际情况,制定各科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填写“科室招生计划表汇总表”,于4月5日前由科室主任或教学主任签字后交至教育处研究生办公室。
三、计划的审批
根据医院发展要求,结合各科室的招生计划申请和北大医院招生名额,召开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学位委员会,对拟招生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报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 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批准我院的招生计划后,OA网上公示我院招生计划。
四、博士生、硕士生导师资格的认定
1、博士生导师的资格认定
2006年后我院开始自行审核博士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手续如下:有意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人员,请认真阅读《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导师上岗条件》,凡符合博士生导师上岗条件者,请填写《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并按要求附发表文章复印件(包括文章杂志首页,目录及文章全文)、科研经费证明文件、所带过研究生的论文封面,于3月底前交至教育处研究生办公室。研究生办公室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约定日期由申请人向北大医院学位分会作汇报及答辩,经北大医院学位分会审批后报医学部研究生院备案,经审批合格人员将可纳入下一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博士生导师审批工作随每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制定工作同时进行。
2、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
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依照《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导师上岗条件》硕士生导师要求执行。凡符上岗条件人员,可填写《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经北大医院学位分会审批后报医学部研究生院备案,经审批合格人员将可纳入下一年硕士生招生计划。硕士生导师审批工作随每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制定工作同时进行。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