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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收进修学员资格的规定

2009-10-22 10:06:02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简介:为了适应继续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提高进修教育的质量,现对来我院进修的学员资格规定如下: 1、凡在临床科室进修医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大学本科五年,以证书为准),从事本专业工作3-5年,年龄须在38岁以下,取得中华人民共和 ...

为了适应继续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提高进修教育的质量,现对来我院进修的学员资格规定如下:

1、凡在临床科室进修医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大学本科五年,以证书为准),从事本专业工作3-5年,年龄须在38岁以下,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的学员。选送进修学员的单位必须为县级以上的西医医院。

2、进修时间不能少月6月。

3、请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医学教育网页下载进修申请表格(A4纸打印),填写完整后邮寄回进修表的同时须交身份证、学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照片及姓名两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必须与填写表格一致)、职称证书的复印件。表格填写不完整、填写内容不符合的,将视为作废。

4、进修学员报到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学员报到后进修表及复印件留档,随时接受卫生部、北京市卫生局检查。

 

地址: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大红罗厂1号) 教育处继续教育办公室 老师

邮编100034

责任编辑:ji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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